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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67章 史密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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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過物證組一夜的努力,剝絲抽繭慢慢的揭開膠布,步步為營一點點的收錄展開後指紋的數據,中途部分區域被破壞,但是最終還是還原了75%的指紋。一切證明物證組老大和蘇誠的猜測不太對,這不是汗液指紋,是油脂指紋,同時也是倒模指紋,倒模用的料子是油脂,豬肉油脂。有人弄了一個倒模指紋,然後印在豬肉上,然後轉印在膠布上。

物證組同時還發現,襲擊女子的應該是兩個人,因為女子被捆綁在水管上左右手,他們的卷法不一樣,雖然不能肯定,但很大機率是兩個人。

但但是,最最大發現是,這枚指紋找到主人了,一位叫史密斯的愛爾蘭人,男性,三十四歲,二十天前入境,獨自一人,入境原因是旅游,居住在四星級蝦米賓館,預計逗留三十天。

別看了,抓人哪。

問,一個老外在缺乏支援情況下,能逃過警方抓捕嗎?答案是能,條件是必須具備諜中諜的身手和裝備,本地警方必須缺乏追擊科技,追擊能力,警力不足,群眾庇護,警察愚笨。

還有一個可能,那就是領事館。領事館是很操蛋的一個地方,他屬於領事國家的土地,A市比較特殊,仍舊具備有司法權,但是除非你要對其提出指控,否則你不能強行將人從領事館中帶走。

賓館服務員開門,左羅和方淩突入房間,客房空無一人,床鋪上放了一個行李箱,裏面被翻的亂七八糟。左羅左右看,道:“跑了,剛跑。”拿起對講機:“白雪,宋凱,註意可疑人員。”

說話間,消防警報響起,這邊住的多是老外,大家擡頭看警報一眼,開始有條不紊的離開酒店。一個戴了眼鏡,斯斯文文的老外,帶了一個小包,擠過人群,並不乘坐門口的出租車,而是走了半條街後,上了一輛出租車,用手機地圖告訴司機,前往愛爾蘭領事館。

左羅這邊和技術科聯系,技術科調取酒店外圍監控,花費了十多分鐘發現了老外蹤跡,追蹤後,發現其上了一輛出租車。技術科和出租車公司聯系,對方要求有搜查令,技術科告訴出租車公司,現在沒有搜查令,但是很急,到時候給他補上,磨蹭了好一會,通過局長走後門,終於拿到出租車的定位信息。

一看位置左羅就急了,出租車快到愛爾蘭領事館。

愛爾蘭領事館和美國領事館不一樣,人很稀少,領事館這東西吧……身邊朋友最多吐槽是態度,基本上領事還有國外工作人員態度都不錯,因為他們知道自己代表是國家形象。唯獨是中方工作人員,比如保安,安檢處,咨詢處等等,頗有古代狗腿嘴臉。有一位朋友的朋友恰巧是在領事館做咨詢工作,他說不是這樣的,每天回答同樣問題不下一百次,很煩的,心情不好也情有可原。反正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,這邊就不議論了。

出租車停了下來,史密斯給了一百塊不用找,下車,翻出護照舉起:“我是愛爾蘭人,我遇見麻煩了。”

在武警身邊拿了手機打電話的蘇誠一笑:“你確實有麻煩了。”

史密斯一楞,準備強沖,但武警只負責外圍治安,並不負責內部治安,他們不屬於領事館雇傭人員,身體一堵攔住了史密斯,側面藍河特警從蘇誠身邊轉角魚貫而出。蘇誠見史密斯還要掙紮,道:“不要反抗,警方現在要抓捕你,你就算進到領事館,也屬於拒捕,我們有權把你抓出來。”說剛說完,藍河特警就把史密斯摁在地上。

其實這兩名守門武警也是藍河特警,但是最好不要暴露,多站一會,會有武警來換崗。

許璇帶的隊,從對面的汽車出來,走到蘇誠身邊,看史密斯被塞上車:“你應該和左羅說一聲。”

蘇誠搖頭:“我沒和左羅說的原因是,我想看看死老外的警覺性,果不其然,左羅他們一到酒店,他就跑了。雖然我們拿到了指紋,就算是我都不肯定這指紋代表的含義,所以,我故意讓白雪接近目標酒店時候誤觸警笛,就是要看史密斯的反應能力。”

“你不怕他跑了?”

“一個老外能跑哪去?”蘇誠詭異有一笑:“而且說實話我希望他跑掉。”

許璇嘆口氣,在蘇誠耳邊道:“你再這麽和我說話說一半,我就私報公仇。”

蘇誠微笑看許璇:“因為他跑掉有可能能釣出一條大魚。不過看情況,這條大魚是沒機會抓了……痛……不要打臉……”

……

史密斯坐在審訊位上,見到左羅和蘇誠進來,第一句話就是:“我要見律師。”

蘇誠道:“已經通知你們領事館,他們會幫你請律師。我們還是說正題……我很驚訝你這麽年輕。”

史密斯問:“你們因為什麽罪名逮捕我?”

“不是逮捕,是暫時扣留,是否要發刑事拘留,還要看具體情況。”左羅道:“你就是大名鼎鼎的魔鬼?我記得按照卷宗記載,魔鬼最少四五十歲。”

史密斯回答:“我不認識什麽魔鬼,是聖經裏的魔鬼?”

蘇誠道:“史密斯先生,我相信你對自己的評價很高,難道這兩個小時你沒問自己一個問題,為什麽你會被捕?我相信你猜到答案,但是我不會告訴你猜測是對的,還是錯的。”

左羅接電話,然後掛電話對蘇誠點下頭,左羅道:“史密斯先生,現在正式對你提出指控,你因為涉嫌殺人罪被暫時扣押,馬上會送來刑事拘留通知書。”逮捕令是檢察院發的,警方在刑事拘留期間收集足夠多的案件證據後,申請逮捕令,將資料移交檢察院提起公訴。

蘇誠對左羅道:“這案件沒必要審了。”

“怎麽,你又想幹嘛?”左羅轉頭看史密斯道:“我們知道你是魔鬼,雖然我們無法證明你是魔鬼,但是我們有充足證據證明你殺害了XXX。為什麽我們能說這麽堅決,他不告訴你,我告訴你,你的同夥出賣了你。對你我們已經不需要浪費審訊時間,你的同伴把你罪證都郵寄給了我們。現在就看你願意不願意覆仇,把你同夥,也就是羅賓漢咬出來。”

“XXX!”史密斯狠狠罵了句臟話。

蘇誠道:“你本應該很清楚,好人壞人都想弄死你,你竟然敢和有俠盜美稱的羅賓漢合作……”

“俠盜?”史密斯笑了:“那是傳說而已,至於這位羅賓漢不比我高尚多少,反倒紅魔是最正直的,他只不過想獨吞好處罷了。”

左羅道:“和聰明人說話比較輕松,你應該知道目前狀況,這邊有攝像頭,我如果有誘供,或者欺騙你的言語和行為,你可以在法庭上翻供。在你願意相信我的基礎上,我告訴你幾個事實,殺人罪,是一等一的重罪,A市有死刑,我不能保證法官的量刑。但是我知道法官會參考以下幾點,你是否幫助警方,是否……”

蘇誠不耐煩道:“張天龍的下落,米拉的東西,羅賓漢的資料。可能是你免除死亡的唯一機會。”

左羅忙道:“他言辭不對,我們不知道法官會怎麽判,只提供給你法律上寫明的參考意見。”

史密斯沒有馬上回答,想了好一會道:“我想還是先等等我的律師吧。”

……

律師是愛爾蘭領事館出面委托的律師,到了Z部門,了解了基本情況,然後和史密斯私聊時候,告訴史密斯:“最好的辦法是認罪。”

因為左羅很大方將自己掌握的證據展示給了史密斯的律師,律師看見了視頻,視頻中某兇手戴著粗糙的矽皮面具,將死者捆綁在洗手間水管上。從角度看,拍攝的人是捆死者另外一只手的人,攝像機在其胸部,衣領,紐扣之類的。

雖然面部有矽皮面具遮擋,但是這矽皮面具非常廉價,視頻的清晰度很高,在有必要情況下,警方會進行顱骨識別,拋開這一點,視頻很專註的拍攝了完事之後,某兇手將手套拉下一截,某兇手手臂上一個三角圖像紋身,這紋身和史密斯完全一致。

連同視頻一同郵寄來的還有一雙橡膠手套,手套外采集到DNA,手套內采集到指紋屬於史密斯,十有八九是史密斯作案時候戴的手套,如果能證明手套外部有死者DNA,那就是鐵證。

簡單而言,史密斯被人賣了,賣的非常非常的徹底。

……

史密斯在一個中午思考之後,主動要求見警察,宋凱和方淩見了史密斯,但史密斯堅持要和左羅談,見時機差不多,蘇誠和左羅就出現了。

史密斯是不是殺人狂魔魔鬼?反正史密斯肯定是不會承認自己是,有人找到他,讓他去偷米拉的東西,報酬是兩百萬歐元外加一件禮品,史密斯很模糊的表明禮品是一個女人,和他有恩仇的一個女人,具體是誰,什麽關系,史密斯不說。

雇主只提供了極少的後勤協助,多是外圍後勤協助。雇主提供的情報不多,基本和警方差不多,史密斯不僅要偷東西這麽簡單,他還要找到東西的下落,這對一個老外來說,是相當難的。

雇主聯系了史密斯,說羅賓漢想和他見面,雙方約定,到了地點後,用社交軟件找到附近的對方,然後開始字面交流。羅賓漢告訴史密斯,自己有重要線索,可以找到米拉的東西,但是需要他的幫助。

兩人就分贓情況互相聯系,最後聯系到了雇主,兩人要合作,但是兩人報酬不能少,雇主則要求取消金錢,也就是兩百萬歐元的獎金,只提供報酬的另外一項,史密斯在通訊中得知,羅賓漢要的是一個銀十字架,當然不會是普通的十字架。

而後兩人建立了初步的信任,羅賓漢沒有隱瞞告知了史密斯的信息,羅賓漢告訴史密斯,自己的助手找到了一條線索,米拉還是烏克蘭警察時候,曾經因為張天龍事情來過A市,羅賓漢查詢了張天龍,發現張天龍姑姑賬戶每月會收到一筆匯款,匯款來源為中東某皮包公司賬戶,隸屬塘鵝的一個洗錢分賬公司。

於是史密斯將張天龍悄悄偷走,張天龍很快供述,米拉讓他保管一臺平板電腦,如果某月賬戶沒有錢匯入,米拉又沒有和他聯系,讓他聯系一個歐洲的電話號碼。張天龍說平板電腦放在蝦皮銀行007號保險櫃中,保險櫃的鑰匙在自己家的枕頭內。有保險櫃鑰匙和自己指紋,就可以取出東西。

史密斯和史密斯密謀一會,暫時控制張天龍,然後綁了張天龍的女朋友,羅賓漢讓雇主派人,攜帶拍攝設備,前往蝦皮銀行踩點。史密斯告訴張天龍,如果你說的是實話,那麽我們就放了你和你的女朋友,如果你撒謊,那麽就殺了你們。

在雇主幫助下,史密斯和羅賓漢嚇住了保安A,史密斯成功的和保安A進入金庫,但是一打開,史密斯當場斯巴達,因為007號保險櫃是空的,可是,根據張天龍所說,找到的鑰匙可以確定,這確實是蝦皮銀行007號保險櫃的鑰匙。

無奈之下,史密斯空手離開,再逼問張天龍,張天龍告訴他們,沒錯,自己曾經將電腦存在007號保險櫃,然後自己丟失鑰匙,出工本錢,銀行再給了他一把007鑰匙,但是後來又找到了鑰匙。但是在一年前,張天龍已經將007號保險櫃退掉,換成了170號保險櫃。為什麽要這麽做呢?因為007號是中型保險櫃,價格比170保險櫃貴一倍。

當被綁架後,不怕死的張天龍就動了心思,然後張天龍告訴史密斯和羅賓漢,他需要一大筆錢,如果兩人給他錢,他就在事情平息之後,去把電腦拿出來。否則在短期之內,他們是難以在銀行和警方防備之下拿到電腦。

史密斯就告訴張天龍,你的女朋友時間不多了。張天龍很強硬說,人這一輩子能有幾次發財機會呢?自己每月收入數萬,就有三十多歲的女人陪睡。如果自己是千萬富翁,那每天可以換一個十八歲的小姑娘陪睡,他願意賭一把。而且事情發展到現在這地步,張天龍將事情攤開來說,逼供只會讓他胡言亂語。

最終羅賓漢願意給張天龍一百萬歐元,君子協議暫時達成,史密斯就回了酒店,準備先撤離A市,沒想警察找上門,於是逃跑,準備躲藏到愛爾蘭領事館,最終還是被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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